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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延长受理质疑材料期限的通知

各投标企业:
根据《关于将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初审结果向投标企业开放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中心于2013年9月2日—4日受理投标企业质疑材料。考虑到部分企业的质疑材料仍在邮寄途中,经研究决定,现将受理质疑材料的期限延长至2013年9月6日17点整(含补充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材料)。请相关投标企业按照规定及时将质疑材料递交至我中心。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 
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
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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